罚 5 万、残右脚、死 3 吨鱼!重庆养殖户陷多重困局:环评合规却遭处罚多项诉求无人应
来源:leyu乐鱼全站 发布时间:2025-11-10 09:44:47
环保设施齐全且粪水合规还田,却收到5万元行政处罚;响应乡村振兴投入46万元修荷花池分文补贴未得,还因还耕导致3吨鱼苗死亡;配合镇里农委要求将生猪送至指定屠宰场,返程途中摔成残疾却权益维护无门;当地钓鱼比赛池建成后因审批未过被停止,转而改建流水养鱼,更因一份关键司法文书错寄让维权陷入绝境......重庆市北碚区三圣镇养殖户刘先生的返乡创业路,被这一连串交织的争议拖入数年权益维护困局,历经行政复议、诉讼、再审全流程,核心诉求至今仍未得到实质性回应。
2007年,刘先生返乡创业,2010年成立兵珍家禽养殖场并取得环评批准,营业范围涵盖家禽养殖与蔬菜种植。按照环评要求及有关标准,养殖场配套建设了总容积560立方米的化粪池、沼气池,400立方米沼液存储池及完整雨污分离设施,粪水通过专用管道输送至周边700余亩柑橘田还田消纳,相关环保措施有现场照片佐证,全部符合污染防治要求。
2021年8月,北碚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对该养殖场作出罚款5万元并停止生产的行政处罚,认定其“未配套合格污染物防治设施、未委托别人处理畜禽废弃物”。但事实是,原沼液存储池是刘先生自行申请建设,后经地方和农委协调,交由村里另行建设400立方米替代设施,由刘先生负责日常维护,沼液仍全部用于还田,未造成任何环境影响;养殖场与重庆驰升农业开发有限公司2015年签订的《养殖场沼液消纳协议书》未约定有效期,属合法不定期合同,执法部门所称“协议失效”并无法律依据;且执法部门先于8月17日作出责令停产的改正决定,8月26日又作出包含停产内容的罚款处罚,涉嫌违反《行政处罚法》“一事不再罚”原则。
这一处罚的时间节点存在诸多蹊跷。处罚作出前,当地有关部门曾与刘先生协商养殖场拆除生猪赔偿事宜,因补偿价格远低于市场行情报价,双方未达成一致;同期,当地推进的钓鱼比赛池项目已建成,后因审批未通过被停止,周边种植的花木也被挖除,转而改建为流水桶装养鱼设施。刘先生指出,该行政处罚系有关部门为推进钓鱼比赛场及环境整改治理任务而采取的施压手段,缺乏行政行为应有的正当性。
雪上加霜的是,刘先生还承受着人身伤残与财产损失的双重打击。2019年,因配合镇管理组织关闭屠场政策,镇农委要求其将生猪送至指定的百龙公司屠宰,刘先生在返程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导致右脚截肢落下终身残疾。市信访办曾告知其镇管理组织会解决相关赔偿,但后续三圣镇管理组织并未兑现承诺,甚至将信访回函收回,导致其伤残赔偿诉求至今无着落。
养殖场关停过程中,新的争议继续产生。2023年1月,刘先生与三圣镇管理组织签订《北碚区畜禽养殖场关停补偿协议书》,获得98万元包干补偿。刘先生表示,其养殖场及相关设施实际价值两三百万,98万元补偿远未覆盖全部损失,且未涵盖环保罚款、荷花池、堡坎及桂花树、柚子树补偿,此前双方口头约定的拆后双份补偿也未兑现。5万元罚款仍需单独缴纳,而他认为该罚款本身就是不合理,不应缴纳,未缴罚款还导致其被限制高消费,出行受阻。
此前双方曾口头约定允许其重新建设养殖场,刘先生按要求依法依规申请办理农业用地手续,不仅完成测绘、提交申请等全部流程,还缴纳了3000元测绘费、2000元设计费。然而后续重新建设需缴纳复垦费,相关项目细节未公示、缴纳依据不明确,刘先生“什么都没看到”,导致复垦费无从缴纳。地方部门却将设施农用地未批的责任推到他身上,称其未交复垦费,还以“之前申请时间过长”为由要求重新填表、重新测量,审批事宜一拖再拖,重建之事彻底陷入停滞。刘先生认为,有关部门存在不作为、乱作为,甚至疑似有限制其发展、不让其扩大养殖规模的情况。
环保处罚与伤残赔偿之外,乡村振兴相关项目的遗留问题让刘先生蒙受多重经济损失。2020年,他响应政策投入46万元修建荷花池用于粪水还田,农委曾协调土地单位同意该用途并留有现场照片,但项目完工后承诺的补贴始终未兑现;后续农委又要求荷花池区域还耕,导致池内3吨多鱼苗死亡,直接造成重大损失。此外,2010年环评审批缴费2.5万元、2014年污水管网建设、2015年雨污分离设施建设等多项前期投入的相关补贴,均未落实到位。
为维护合法权益,刘先生先后启动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及再审申请,但均被以“事实认定清晰、程序合法”驳回。其中,一份法院文书的错寄成为关键阻碍,二审上诉阶段,刘先生将相关文书寄给北碚区人民法院,本应转至重庆第二中院,却被办案人员邓某误寄至重庆市渝北区法院。这一失误直接引发再审申请被驳回,后续抗诉也因超期无法推进,刘先生认为这一程序失误加剧了案件不公,让他陷入“有冤难申”的困境。
2024年至2025年间,他多次因土地赔偿、补偿争议报警,民警均告知其通过合法途径权益维护。2025年10月,三圣镇管理组织就其信访事项作出答复,仅说明设施农用地未批系因未缴纳复垦费、新建养殖场项目未通过评审等事项,对环保处罚异议、伤残赔偿、补贴未兑现、鱼苗死亡损失等核心诉求避而不谈。
在此之前,刘先生已向重庆市渝北区相关单位提交监督申请,请求撤销相关行政处罚及文书,纠正法院文书邮寄错误导致的司法程序问题,同时要求伤残赔偿落实、项目补贴兑现、鱼苗死亡损失赔偿等问题作出合理解释。
可这些看似朴素的愿望,却让他跑了数年、找了无数次,从行政复议到法院诉讼,从信访反映到报警求助,换来的多是 “程序合法” 的答复和悬而未决的诉求。他始终想不通,自己按要求配套环保设施、粪水合规还田,为何会收到罚单;配合地方政策导致伤残,为何赔偿迟迟不解决;响应乡村振兴投入的 46 万元,为何成了 “白投入”;关键文书寄错的失误,为何要让普通养殖户承担后果。
刘先生的权益维护路还没走到头,他手里的还田照片、协议文件、信访记录,都是他坚持到底的底气。期待有关部门能放下 “流程正确” 的回复,沉下心查清每一个细节:罚单的事实依据是否站得住脚?伤残赔偿的承诺为何落空?复垦费是否需刘先生缴纳?法院文书寄错的责任该如何厘清?
毕竟,刘先生为当地发展付出的实干与坚守,有目共睹。他从未奢求额外关照,想要的不过是对合规经营的认可,以及让普通人能安心谋生的那份基本公平。返回搜狐,查看更加多